GRC构件原材料质量把关:
厂家生产GRC构件过程中,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应进行过程跟踪检查,确保厂家依合同、规范施工。其中制品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:
3.1.水泥: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;
3.2.集料:砂子含泥量不得大于1.0%,喷射工艺用砂的大粒径应小于1.2mm,预混或铺网抹浆工艺用砂的大粒径应小于2.4mm,0.15mm以下颗粒的含量应小于10%;加强肋或填充空腔用混凝土中砂子的粒径不受此限制;严禁使用海砂。
养护是使GRC制品在早期保持其中所含水分不使蒸发。制品内所含水分用于水泥水化并因而发展其强度,降低渗透与收缩。由于水化受到温度的影响,为此在制品养护过程中应使周围空气保持适宜的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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